内蒙古开放大学办学评估
简 报
(第 七 期)
内蒙古开放大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我校召开评估督导工作调度会
2021年11月29日上午,内蒙古开放大学评估督导工作调度会在1号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贺希格吉雅出席并主持会议。评估督导中心、教务处、教学部、直属学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教务处刘海军处长对本次教学检查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和详细工作部署。本次教学检查围绕国家开放大学教学检查要求和办学评估指标设计评分标准,成立检查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获取高质量教学检查反馈结果。
会议还研究了迎接自治区级办学评估相关事宜,对专家聘书发放、评估指标解读、等级比例制定、设备设施配置、宣传标识制作、疫情防控预案等方面逐项再部署、再落实、再细化,积极推进迎评工作有序化。
贺希格吉雅强调,教学质量是立校之本、强校之基,是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根本,是办好开放大学的生命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学检查工作,各检查小组应本着严肃认真、科学规范、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办学单位做好“体检”,为自治区级办学评估做好铺垫,为国家开放大学联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办学评估打好基础。充分发挥教学检查、办学评估对我校提质创优的促进作用,助力我校办好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符合学习者和社会认可的开放教育。
内蒙古开放大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