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内蒙古开放大学“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了在全校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 推进学校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大力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对 “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作模范”等理念和要求的宣传阐释,讲好中华民 族共同体故事,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努力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
二、活动主题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三、活动时间
1、民族政策宣传月:5 月 1 日至5 月31 日;
2、民族法治宣传周:5 月 22 日至5 月28 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
通过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总支、支部,部门学习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各族师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大局。
(二)全面宣传党的民族法律法规。
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刊、微信、钉钉、橱窗、展板、电子屏等渠道,全面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 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 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 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强化教职工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积极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治教育活动。
以“石榴籽育人深化建设工程”、“北疆教育心向党”为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教育活动融入到各项活动中,采取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微视频展播、参观主题展览等多种形式,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治教育常态化、品牌化,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法治氛围,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创新活动方式载体,制定“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务求“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引导。各党总支要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对各项活动要及时跟踪报导并投稿至学校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将择优发布到学校官网。
3、及时总结经验。各党总支应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于5月25日前将宣传月(周)工作总结及影像资料(图片需原图,大小1M 以上,分辨率300像素以上,jpg格式;每张图片提供一句说明文字,写清楚时间、地点、事件)通过钉钉报送校党委统战部(联系人:方亚君)。
特此通知
党委统战部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