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放大学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相关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每年9月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为进一步引导全校教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巩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成果,续写我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42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为主线,教育和引导教职工牢固树立“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和“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教职工进一步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教职工交往交流交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内蒙古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活动月主题
融铸北疆、齐心向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内容,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用感染力更强的历史故事宣传阐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内蒙古各族人民走过的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历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牢铭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深情厚爱,更加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责任部门:统战部、宣传部、各党总支)
(二)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以活动月为契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学习、培训、集中宣讲、实地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铸牢基地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职工深刻理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大统战格局的思想基础。(责任部门:统战部、宣传部、各党总支)
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体系,讲好建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持续深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各学院)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深入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学校的推广普及基础阵地作用,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搭建起各民族沟通的语言桥梁,促进各民族教职工语言相通、心灵相通,增强各民族教职工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归属感、认同感、自豪感、幸福感。(责任部门:人文教育学院)
(五)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创新宣传形式,加大新媒体的运用,通过标语、展板、短视频、公益宣传片等生动鲜活的形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故事,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以传统节庆为纽带,结合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庆典活动,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等活动,深化教职工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发挥学校优势特色,开展志愿服务,面向街道社区、老年群体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宣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责任部门:统战部、宣传部、各党总支、社区教育学院(培训学院)、老年教育学院)
四、工作要求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结合实际做好活动月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活动月取得显著成效,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请各党总支、相关部门于9月28日前将活动月总结并配相关图片视频资料打包通过钉钉发给统战部方亚君。
统战部
2025年9月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