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关于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本年度教师、思政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做如下安排:
一、培训对象
校内专兼职教师、思政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公需科目。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五大发展任务”精神解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内容开展公需科目培训。
(二)专业科目。包括线上专业课(涵盖教学方法、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及信息技术能力提升;教师发展与综合素养提升;师德师风、思政课程及职业发展等)和线下定制课(开放大学教育教学、数字化助力教师发展、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思政类培训等)。
三、培训平台与学习时间
(一)继续教育公需科目(30学时):
可选择以下任一平台均可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1.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移动端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15-0009,400-652-0666。
2.内蒙古人才培训网(zj.nmgrcpx.com),微信搜索“云知识教育”小程序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160-8686,(0471)5618025。
在线缴费后即可学习(30个学时共75元)。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证书。
学习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同时2021年、2022年培训计划可在此时间段内补学和考试。
(二)线上专业课培训(≥50学时):
登录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s://onlinenew.enetedu.com/imrtvu)进行学习。可根据自身专业需求与兴趣从146门线上课程中自行选定课程学习(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专题课内容不少于20学时)。总学时≥50学时即可打印2023年度培训证书,多学不限。
在线课程学习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15日。
(三)线下定制课(≥10学时):
结合本年度学校重点工作,突出高水平开放大学建设及系统办学评估、教师个性化需求等,组织教师开展主题讲座与专题学习。具体内容与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时要求
(一)参加职称评审时的学时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考核认定学时要求: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职称,需完成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需完成近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五、减免规定
(一)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达到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二)“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三)学时折合规定: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的,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相应专业科目学时。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四)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五)技能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可折合专业科目培训学时。
(六)破格人员学时规定:按实际任职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六、其他要求
(一)参加2023年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学校开展职称评审前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及专业课的学习。提交培训证书并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后,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打印审验卡。
(二)其他所有人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花名册(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9623438@qq.com。打印2023年度公需课及专业课培训证书于2023年6月15日前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评价处)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存档。
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学习培训证书,导致学习记录不能及时上传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者,后果自负。
联系人:连红宇
联系电话:4602146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花名册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评价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