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7 浏览数:次 来源:
校部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2〕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对于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实践成果。
二、申报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附件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项目结题、验收证明材料), 电子文档为PDF格式 ;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 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的电子文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及教材的 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的电子文档(PDF格式)。
三、相关要求
1.上述第一项材料须提交纸质材料并合装成册(一式五份), 同时,一至五项的电子文档应制成CD-R光盘一张(650M/720M)。所有申请材料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纸袋两面。申报推荐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2.申报成果应当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此次申报的教 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我校此次有2个申报名额,将择优推荐。请各部门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
4.联系人:陶阿茹娜 0471-4601622
电子邮箱:1063885394@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