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校部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3〕2号)文件精神,2023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学士学位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对象
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另外,为解决近年来部分学生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申请学位等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也可于本学期申请学位,但应于2023年1月前取得语言考试成绩。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执行。现就申请条件中的部分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的范围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统设必修总部考试课程,不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
(二)不同专业要求的语言考试有所区别,另外2021年7月及之后毕业生于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的语言考试成绩也可用于申请学位。
1.非英语类(不含维汉双语、新疆试点方向)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 不含口试)。
2.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及以上;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三、提交的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情况说明》一份。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
3.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2份(一寸蓝底纸质照片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上,加盖办学单位公章);
4.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4)1份,统一正反面打印;
5.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5)2份(评审表需按求签字并加盖办学单位公章,再上报材料)。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电子版(DOC);
2.学位论文评语(DOC),不超过200字;
3.学位论文评审表(电子版评审表应为所提交的纸质版评审表扫描件(PDF格式),内容完整,不可缺页,不可缺少公章和签名)。
4.照片电子版,规格为150×210像素,以学号命名,压缩成ZIP文件;
5.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分校须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教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及查重报告。因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通过线上进行,土木工程等专业的学位论文如有设计图纸等附件,须通过“论文附件”栏提交电子版,否则按论文材料缺失处理,可能导致论文评审不通过。
四、时间安排
(一)学位电子论文于2023年4月14日前发至邮箱,分部将使用总部分配的“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账号组织学生进行集体学位论文查重初检(论文命名方式: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参加内蒙评审邮件以办学单位名称+学位材料命名,过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等待内蒙古开放大学学位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后在进行提交,于2023年5月12日前寄送至内蒙古开放大学教务处。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34号内蒙古开放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五、工作要求
(一)审核学位时,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退回一次。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5)。
校部统一用“中国知网”查重,查重未通过国开最低线标准,本学期不予二次报送,将延期至下学期从新审核提交材料。
(二)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专项督导的通知》(国开学位〔2018〕7号),各办学单位学位负责人认真审核学位论文内容质量,确保学位申请材料规范有效,包括提交表格信息须真实准确,填写审核意见完整,签署负责人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齐备。省校将加强对学位申请材料的复核,将表格信息不规范、不完整、查重率高、无签名或无盖章等申请材料退回各申报机构,并通报批评。
学位论文评审表最后一页“分部复审意见”栏增加“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主席(签名)”。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主席须在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评审表中签署姓名。
(三)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规定执行。现就学位论文写作、答辩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园艺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具备学术文体规范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2.英语专业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商务英语专业以商务项目计划书作为学位论文,商务项目计划书(包括正文及六项过程性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其中正文不少于2000词。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审查,以对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但要加强对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内容审查,杜绝抄袭。
4.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小组人数要求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论文指导老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
六、其他事宜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是学校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办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各项学位工作按规定做实、做细、做到位,增强对学生的服务意识,做好学生学位申请支持服务工作,同时层层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尤其要做好论文复审、论文查重及相关材料的审核,保证学位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学位授予工作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内蒙古开放大学联系。
内蒙古开放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