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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4-29 10:08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校部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等文件精神,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推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实施,培育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5〕22号)要求,现决定在全区开大系统中开展学生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养成劳动习惯,培育时代新人

二、活动时间

2025430-530

三、活动内容

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实现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目的。

(一)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校部各相关学院要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企业、农场、高等学校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强化社会责任感。鼓励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校部各相关学院以“北疆文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劳动周或劳动月为契机,主动参与荒漠化治理、草原环境保护和防沙治沙实践新形态、新方式等活动,使学生在劳动实践中为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二)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活动。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校部各相关学院要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综合运用校园网、宣传栏、学校公众号、讲座等,广泛宣传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意义内容和劳动榜样人物的事迹,特别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劳动者。深入组织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学习,让学生在校园近距离接触劳动模范,聆听劳模故事,感悟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同时,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共同营造一个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环境。
 (三)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结合地区、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请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围绕宣传月主题精心策划实践内容,广泛动员开放教育学生积极参与要注重发现和树立劳动教育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实时总结和推广。

请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及时报送劳动教育宣传月工作开展情况,将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报道(文字+图片)、活动视频等素材(以“成果名称+地区或学校”命名,视频采用MP4 格式,时长3-5分钟)报内蒙古开放大学团委,团委将择优推送上级部门

请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于2025年6月6日前将劳动教育宣传月总结(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报送至团委



 内蒙古开放大学团委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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