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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开放大学呼市地区2023年春季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内蒙古开放大学呼市地区2023

          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呼市电大分校、校部各直属学习中心:

为加强学习中心管理,规范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切实把好新生入口关,确保学历教育生源质量,促进开放教育办学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分部)按照“稳规模、调结构、抓质量、促规范”的招生总体指导方针,坚持“四个面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为工作目标,结合招生工作总体部署,学校决定对分部所属呼市地区学习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专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如下:

一、审核范围:

呼市电大分校,校部直属各学习中心。

二、审核组成员:

 长:汪  顺(内蒙古开放大学招生处处长)

副组长:赵丽坤(内蒙古开放大学招生处副处长)

 员:宋景梁、曹利华、包泽良、焦楷雯

三、审核时间安排:

(一)呼市电大分校:3月23日—24日

(二)校部直属各学习中心:3月25日—29日

四、审核方式:

(一)加强对分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放管服”试行政策的有效监督,针对呼市电大分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专项审核,进一步强化校部、分校、学习中心三级办学体系“责、权、利”的功能与目标。

(二)加强与校部直属各学习中心的联系与服务,采取划片集中、定点审核、服务基层的方式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一)入学资格审核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各学习中心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入学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入学资格审核制度、工作规程组织落实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二)各学习中心工作人员要详读、熟知《内蒙古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方案》(内蒙古开大校字[2023]3号)、《内蒙古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内蒙古开大校字[2023]9号)等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季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三)各学习中心须明确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接口,按照相关制度规程对审核材料和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开展初审、注册工作,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的取消初审;将新生入学资格复审、终审环节后的复查工作端口前移,将存在问题的生源控制在分部复审工作前,避免不符合入学资格审核条件的学生进行注册进而导致信访投诉。

(四)各学习中心报读高起专、高起本各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证原件或相应学历层次的同等学力证书原件方可审核,如无相关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同时要重点关注各类证明材料的正规性、真实性、有效性,使用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统一规范格式,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五)各学习中心需对报读护理学和药学专业学生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在岗在职证明、非内蒙古户籍学生的本地证明、其他报名信息存疑学生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严格的把关审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审。

(六)各分校、学习中心须严格把握招生工作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树立大局意识,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各项任务,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内蒙古开放大学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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