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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内蒙古开放大学校内教材征订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03月19日 15:45  点击:[]

          

内蒙古开放大学校内教材征订管理办法

 

 

一、教材征订依据

    征订教材需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每学 期更新的《课程学习资源使用计划》中的书目进行报订,《课 程学习资源使用计划》外的书目不予征订。资源建设中心按 照报送订单,在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教材征订管理平台进行 教材征订。

二、教材征订适用范围

    校内专兼职教师用书、校部学生用书、特教学院学生用书、“一村一名大学生 ”项目学生用书。

三、教材征订时间

    教材征订需在每学期开学的 2 结束前将统计好的教 师用书、学生用书订书单统一交到资源建设中心,过期不予 征订。第二批校部教师用书订书单需要在每学期的 8 提交,过期不予征订。教材征订相关负责人将统计好的订书 单通过钉钉教材征订报送模块进行提交。

四、教材发放

    班主任教师、相关教材负责人需要在收到教材后尽快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学生及时用书。

五、教材退换货情况处理 

 教材配送完成后,班主任教师、相关教材负责人及时核 对检查教材是否出现错发、少发、漏发等情况,如存在问题, 请在收到教材的 7 个工作日内告知资源建设中心工作人员, 完成差错处理,过期不予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存在学生退书, 请在学期内提交退书说明申请,及时联系资源建设中心工作 人员进行退书处理。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要求,退换教 材仅在每学期内进行处理,过期不予受理。

六、教材款结算

    教材费结算需在每学期内与资源建设中心进行账单核对,核对无误后及时完成缴费。

 

 

附件: 内蒙古开放大学教材征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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