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11月3日上午,我校在1号楼2号会议室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8次集体学习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李逢春主持,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各党总支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考察内蒙古大学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强调,要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学校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积极发挥学校在理论研究阐释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聚强大共识。

会议要求,要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考察内蒙古大学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学校建设发展相结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书写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内蒙古开放大学建设新篇章。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就近期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极端重要工作,领导干部,各党总支和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担负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聚焦主业各负其责,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

会上各党总支书记分别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是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积极对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有力支撑。

(党委宣传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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