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不断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校内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以及科学做好学校人力资源的规划、管理与配置工作;
2.负责做好学校教职工工资与津补贴待遇的核发、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办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学校人员编制与档案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专业技术职务报审与技术等级考核、人才的交流、引进和培养、人员的调配与安置以及人事信息管理和考勤管理工作。
4.负责完成与部门职能相关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结合部门工作职责,人事处拟设科室4个,分别是人事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与社会保险科和档案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