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诊特殊慢性疾病申报材料及流程
  • 2022年04月22日 17:00  来源: 点击:[]

  • 一、凡符合办理特殊慢性病标准的教职工,将办理慢性病所需材料交至人事处,所需材料如下:

    1、《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申请表》(一式两份)

    2、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3、住院病历原件(需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包括病案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单等;

    4、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教职工,如无住院病历可提供门诊病历(需有两次以上就诊记录,门诊病历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医保部门专用章)以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

    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经人事处工作人员整理材料后交相关办理机构审批,待审批结果公布后,由人事处工作人员通知相关教职工办理后续手续及领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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