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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科研经费结题审签实施办法(试行)》

审字〔2020〕01 号

各学院、处室:

现将《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科研经费结题审签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审计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科研经费审签工作,健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机制,根据《高校科研管理审计实务指南》、《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科研项目为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并需要审计处对其进行结题审签的社科规划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审签,是指审计处以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资料为基础,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规范程序,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结题审签的活动。

第四条 科研经费审签的主要内容:

1、科研经费是否纳入财务处集中核算、统一管理,是否专款专用;

2、科研经费预算申请是否经过审批,预算调整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3、科研经费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项目批复的预算范围,是否准确、合规;

4、科研经费用于购买材料、设备、软件等物资,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是否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相应的程序;

5、科研项目经费结余情况;

6、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五条 科研经费审签的主要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社科规划项目科研经费结题审签委托书》,并在提交委托书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资料送至审计处,因送审资料不全导致无法实施审核的,审计处有权不予接收;

2.审计处依规对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实施审核;

3、审计处自接收送审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社科规划项目科研经费结题审核报告单》,项目负责人表示无异议后,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上签字盖章;

4、审计处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六条 送审资料要保证真实、完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合同书;

2、云杰财务系统项目经费预算申报申请单;

3、云杰财务系统项目到账认领申请单;

4、云杰财务系统项目管理“任务”和“费用项”截图;

5、科研经费预算及其明细发生调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审批表;

6、项目支出中若含有协作费支出,应提供合作(协作)协议书,合作(协作)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合作(协作)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7、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8、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 审计处和审计人员对科研经费审签中涉及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审计处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第九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社科规划项目科研经费结题审签委托书

附件2: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社科规划项目科研经费结题审核报告单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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