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人才培养成果,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毕业生持续进取,彰显学校办学质量,提升学校社会声誉,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国开学生〔2021〕1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5〕5号)要求,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工作通过线上申报,请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展示人才培养成果,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毕业生持续进取,彰显学校办学质量,提升学校社会声誉。
二、评选范围
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毕业生。
三、奖金来源
每生奖励3000元。优秀毕业生奖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四、推荐名额
见附件1。
五、评选条件
详见《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国开学生〔2021〕1号)。候选人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 75 分。其中,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则按综合实践类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计算。
六、推荐评选程序
(一)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校部相关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在推荐名额范围内,择优进行推荐,并就推荐学生名单通过校网在本校全体学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线上平台完成上报工作。
(二)校团委进行汇总审核,并报学校审议。
(三)学校审议通过后,在全区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至国家开放大学进行进一步审核评议。
七、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由往年纸质材料提交变更为网上申报,所有材料(含签 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在“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评优评奖栏目”提交,网址:https://stulife.pt.ouchn.cn/。
(二)申报材料
1.各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校部相关学院提交材料
(1)《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由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管理员从平台导出,请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将 PDF 文件上传平台;校部相关学院管理员从平台导出,请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将 PDF 文件上传平台。同时并将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校部联络人员邮箱。
(2)《关于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附件3):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根据开展情况模板撰写,请分校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扫描的PDF文件上传平台;校部相关学院按照开展情况模板撰写,请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将扫描的PDF文件上传平台。同时将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校部联络人员邮箱。
2.候选人提交材料
候选人材料由各级管理员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
(1)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图片为JPG格式);
(2)候选人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
(3)候选人事迹介绍(按照附件5模板要求撰写)。
《2024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样表》(附件4)也可登录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查看。
(三)其他
申报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评选: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以及违反新时代公民道德规范言行;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考纪考规以及所在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并受到批评教育和处分;
3.不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类学习任务,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
请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校部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奖学金评选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加强对评选工作各环节的审核、监督和反馈,确保评选程序的规范性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内蒙古开放大学团委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齐文程 张 蔚
联系电话:0471-4602463
附件:1.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3.关于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
4.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5.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内蒙古开放大学团委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