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前,各部门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按照学校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特殊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有关部门和值班人员要加强校园巡查,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地度过节假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