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各处室:
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校历,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1年寒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月28日
二、开学时间:2021年3月1日(星期一)报到上班
三、考试、阅卷、登分时间:
考试时间:2021年1 月9日 — 1 月10日
阅卷时间:2021年1 月19日 — 1月24日
登分时间:2021年1 月25日 — 1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要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
全体教职工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防范,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在呼休假,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2.寒假期间,学校值班人员要按照要求坚守岗位,做好各项值班报告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起责任,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学校后勤保卫部门放假前要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安排好假期保卫值班;认真检查水、电等设施,保证假期学校水、电等设施的安全运行。
4.继续执行离呼审批制度。学校书记、校长离呼需向教育厅报备审批;副书记、副校长离呼需向书记、校长报备审批;处级干部离呼需向分管领导报备审批,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教职工离呼需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审批,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5.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开学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