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财务处工作职责
学校财务处是行使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任务。
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的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财经秩序和学校财产安全。
2、 加强全校各项经费、资金管理,合理运作资金存量,提高资金运行效益,积极支持学校事业发展。
3、加强预算管理,组织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报请学校党委会审批及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实施,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分析并提出调整方案。
4、编报财务决算,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5、负责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合作办学项目、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经费的申报、核算与管理,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清查账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6、 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日常收支业务,为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7、负责学校各项费用的收缴和管理,制定收费管理制度,办理收费项目审批办证手续,监督收费执行情况。
8、负责全校收费票据领用、收发、使用、核销和管理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9、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
17、贯彻档案管理法规,负责学校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
18、负责学校各项应税业务的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工作;负责学校五险一金的复核及缴纳工作;负责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收、退的管理工作。
19、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下设三个科:财务计划科2人、 会计核算科1人 、综合管理科1人。
财务处
2021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