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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计划科

财务计划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学校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及时了解上级政策法规变化,起草和修订学校相关预算管理及项目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各项经费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学校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草案为学校的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4、根据校委会批准的部门预算分配方案组织编制学校部门预算及项目绩效目标草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学校预算信息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5、根据正式的学校预算及时下达校内部门经费预算指标。

6、加强学校预算控制,维护预算的约束性、严肃性和有效性。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调整,不能挪作他用,避免资金流失和浪费。

7、负责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预算明细的审核、录入日常调整。

8、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每月编制国库用款计划,保证各项业务及时、顺利开展。

9、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已上缴财政的事业收入

10、负责学校年度专项经费的追加申请工作,做到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与协调,保证追加的专项资金及时到位。

11、根据校内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编制各部门经费执行统计并及时通知各部门,督促其尽快使用,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

12、编制学校财政性资金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表,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按照调整后经费预算上报主管部门

13、按月汇总、编制学校大额资金支付表,上报校长办公会及校党委会审

14、负责“债务统计”、“一般性支出”、“教育经费统计”等相关报表填制上报工作

15、负责学校各部门的预算编制资料及各种报表的定期清理归档工作。

16、负责学校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的预算编制工作。

17、会同科研部门指导科研项目负责人合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并参与科研项目及项目经费的考核工作。

18、负责财政专项项目的绩效目标监控及自评的编及上报工作。

1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