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2  点击:    来源:

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教师函〔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的范围是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含在管理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双肩挑”人员)。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通知》。

三、评选名额

各盟市电大及省校各部门依据评选条件要求自行申报。内蒙古分部(省校)最终推荐总人数为2名。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个人自荐、各盟市电大及省校各部门推选、内蒙古分部(省校)组织评审的方式。

1.个人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所属盟市电大或部门给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个人撰写诚信承诺书(对先进个人推荐表主要事迹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准备5寸工作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将上述申报材料及主要事迹的佐证材料报送所在盟市电大或省校的相关部门。

2.各盟市电大及省校的相关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规守纪、廉洁从教、学术规范等,以及《推荐表》中的内容逐一把关、核实,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或省校部门公章,一式一份。

3.以各盟市电大及校部相关部门为单位,将附件2、附件3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师发展与评估中心)。

4.由分部(省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对汇总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最终推荐“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人选,呈报国家开放大学总部。

五、其他要求

各盟市电大及校部相关部门报送推优材料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11月15日前。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李胜男

联系电话:0471-4602416 15124748575

邮 箱:845335820@qq.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34号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发展与评估中心(邮编:010011)

附件:1.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国开教师函〔2020〕8号)

2.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3.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汇总表.docx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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