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文件的通知》(内教发展函〔2020〕5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展函〔2020〕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统计工作实际,现开展2020年度教育管理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报内容
1.2020学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基层统计调查表;
2.2020学年度高等教育基层统计调查表;
二、时间节点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报送时间
各填报单位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统计调查表及相关核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四、工作要求
1.要求各相关分校、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统计法》、《教育管理统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统计,准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区电大教育管理信息统计任务。
2.各填报单位须选派一名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兼职统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兼职统计员请于10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统计工作人员备案表发送至邮箱834309265@qq.com。新加入统计人员尽快申请加入“内蒙古电大教育管理统计”qq群,群号:693985123,申请时须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
3.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须登录“全国教育统计在线学习平台”(http://fudan.kmelearning.com)注册学习,期满后参加统计结业考试,并将获得教育部联合复旦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复印件交予党政办公室备案。
4.统计工作人员须具备从事教育统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掌握相应的统计规定、工作流程、指标解释、填报要求、软件应用。兼职统计员负责收集整理、建立健全本部门的统计台帐和原始资料,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及统计核查材料。
5.各填报单位在数据上报前,要认真复核,仔细检查,杜绝瞒报、漏报、误报,确保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连续、有效。统计数据变动较大须附情况说明。
6.各填报单位纸质报表需统计员亲笔签字确认,分校及部门负责人须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并亲笔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承诺书。
7.各填报单位要保证本单位统计工作人员的稳定性,确因特殊情况变动,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变更统计人员信息,并做好统计档案交接工作,确保“以老带新”、“以熟带生”无缝交接。
8.各填报单位要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确保全区电大教育管理统计工作有序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慧 刘鑫磊
联系电话:0471-4603839 13804717051
0471-4601700 13789422727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34号
邮 编:010011
附件:
1.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统计工作人员备案表.docx
2.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教育统计承诺书.docx
3.
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调查表》分校及校内相关部门名单.docx
4.
高等教育统计调查表填报审核部门分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