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组成部分,为他们创造和提供受教育机会,之于完善他们人格内涵,提升他们文化素养,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提高他们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乌兰察布电大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成立了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乌兰察布学习中心,在各级相关部门和各级残联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近十年的不断努力和探索,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稳健发展,成为全区办学规模最大的残疾人教育学习中心,并多次受到充分肯定和表彰。

开拓办学空间 扩大招生规模
乌兰察布电大经批准于2014年春季开始招生办学,并争取到乌兰察布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学员惠民政策在经费上的支持,学员学费由乌兰察布市残联和乌兰察布电大共同承担,市残联承担学员费用60%,办学单位承担学员费用40%。根据乌兰察布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残疾人学历教育事业特色和特点,学习中心开设了专、本科学历教育兼有的社会工作、法学、会计学等专业,满足了残疾人学员学习需求的选择取向。目前,在校残疾人学员近300名,毕业学员700余人,残疾人学历教育事业逐步发展壮大。
招生过程中,乌兰察布电大严格按照招生要求,规范招生宣传,单独印制残疾人教育招生宣传册;本着“敬学广惠,有教无类”开放教育的办学宗旨,把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置专人负责残疾人学历教育相关工作,为每一位自愿参加学习的残疾人学员提供热情周到、细致耐心的申报注册和入学服务。

规范过程管理 细化教学服务
为规范学生管理工作,乌兰察布电大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学员建档立卡、面授教学和自主学习、社会实践和过程管理等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性,配备专门的班主任负责学员日常管理工作,利用电话、网络、微信群等方式互动交流,运用人性化管理模式,实现了平等、参与、共享的教育目的。
教学过程中,考虑到学员的特殊性,乌兰察布电大在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的安排上,采用“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为学员进行课程讲解和辅导,充分满足学生实际需求。除专业课程教学之外,针对残疾学员心理状况和心理问题的特点,聘请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和国家二级心理辅导教师为学员们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关注残疾学员身体条件的特殊性,在考试环节,为他们单独设立考场并提供考生休息区,并由专职教师陪护和人性化服务,确保全体学员安全顺利完成考试。
由于残疾人学员物质基础条件相对薄弱,乌兰察布电大自开设残疾人教育项目以来,积极落实残疾人教育“阳光奖学金”政策,鼓励残疾人学员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奖学金具体设置金额为“阳光奖学金”每人1000元,和“励志奖学金”每人300元,目前共有50多名学员获得奖学金支持。

提升劳动技能,服务社会发展
近年来,乌兰察布电大在上级部门与市残联的指导协助下,充分落实残疾人学历教育项目,极大地解决了乌兰察布市残疾人的学历教育和教育公平问题。教育引导残疾人学员树立了自信、自立、自强的生活态度,帮助残疾人学员学以致用,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改善生活品位,逐步探索出了一条残疾人学历教育与大众创业就业相结合的办学新路径,也培养造就了一大批身残志坚,热心助残事业的优秀学员。内蒙古创奇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杰,带领残疾人群体潜心研发生产助残器材,残疾人楼梯无障碍升降器荣获国家专利;“袖珍女”张利娜创办“化德县残疾人创业就业培训中心”,引领残疾人求学圆梦,创业就业,成就美好生活;内蒙古昊亿阳残疾人用品用具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文宇,创办了完全由残疾人参与的产业实体,解决残疾人就业难的切身关切等等。他们的生命之花因拼搏进取而精彩绽放,为促进乌兰察布市助残事业和社会进步发展平添了浓墨重彩的美好画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人朋友的梦”。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将持续加大对残疾人学历教育的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残疾人学历教育的办学规模,提升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乌兰察布市残疾人学历教育和助残事业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乌兰察布电大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