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财务管理 >> 正文

财务管理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2022-03-31 19:50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
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19

 

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1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高等学校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2.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财 政 部

2018814

 

附件【7 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已下载
附件【7 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