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年终财务决算、预算单位资金对账的工作部署,结合财务处工作安排,现将年终停账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账时间:2023年报账收单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20日下班前。停账期间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二、请各部门、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安排好业务报销工作,尚未报销的发票务必在停账时间前报销,尚未清理的借款务必冲账报销或现金还款,尚未回款的项目借票尽快督促对方单位回款。
三、2024年开始报账时间视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望各部门、各学院教职工周知。
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8日